戀愛是種邪教

■作者/貝莉 Blueberry

牽手、喝湯、散步、相擁而眠,跟情人做簡單的事,卻有最美的愛。


我喜歡晚上勝過白天,晚上世界很安靜,可以專心工作、好好閱讀,不會有朋友的邀約電話,以及莫名其妙的公務電話、還有討厭的廣告電話,可以好好跟你和小貓相處相。
有時候,希望晚上的時間長一點,我那略帶輕噪的脾氣能冷靜點,世界的腳步也可以慢些。
當然,這個願望很難,所以我常常睡眠不足掛著黑眼圈上班,感覺白天跟晚上的自己分離,日復一日,卻又割捨不下對夜晚的依戀。
那天你不在,凌晨三點,看到彼此掛在MSN線上,卻沒說話。
我有想過你怎麼子夜時分上線,但又怕是在跟國外的客戶或者跟遠地同學說話,遲遲沒打擾你。
過了一會兒,你下線了,手機簡訊卻響起,你問我是否還在線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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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遇見愛情

■作者/lemonz
那天雨下得好大好大,大到三秒鐘就好像可以將整個人浸泡到泳池裡一般地濕透。
我站在沒有遮掩物的公車站牌下,沒有撐傘,只斜揹著一個包包。
包包的淺紫色開始因為雨水不斷淋下而開始變深了起來。
你拿著一把傘出現,走到我身邊,為我擋掉了一半的雨水,但一個字都沒說。
我看了你一眼,陌生敵意立刻湧入眼神。
然後,我往右移了好幾步。
雨,又重新落在身上。
「有必要這樣嗎?」你又將傘移了過來,這次不同的是,你只是將傘往我這兒移動,人卻還是定住不動,於是你也開始淋雨,「淋雨無濟於事,不過妳愛這樣,我可以奉陪。」
「莫名其妙,我又不認識你,況且,這不關你的事。」
這年頭,愈來愈多奇怪的人,用自以為是的方法搭訕陌生女子,以為自己這樣很帥氣,又不是十八歲小伙子。
你不再說話,我也沒開口,繼續躲著你的傘,淋我的雨。
突然不爭氣的眼淚,就開始冒出來,隨著雨水一直往臉頰兩旁落下。
因為想起,印象中他從來沒有為我撐過傘,從來沒有。或者說,我這般模樣他其實應該也不會很在乎,只會認為無聊吧。
我顧不得他人異樣的眼光,任憑自己看起來一臉與一身的狼狽,然後在公車來時,帶著一身雨水躍上車,頭也不回地往最後一排靠窗的位子走去。你,也緊跟著,然後坐在離我一個位子距離的地方。我開始警覺起來,害怕你是那種懷著不良企圖的人。
車子開始晃動,我轉頭望向窗外,但由於冷氣直吹的緣故,我感到陣陣寒意,冷得微微發抖。突然,你又伸手過來,這次手裡拿的不是傘,是一件防風薄外套。
「別逞強,生病發燒可不是件好玩的事情。」你像是看透我心底抗拒的意思,還沒等我搖頭就先發制人地下了婉轉的命令,「沒必要要妳家人也跟著受罪吧。」
於是,我拿過那件薄薄的灰色的外套穿上。
我不知道,為什麼那一刻起,眼神中的敵意便消失了。
你,變成一個可以相信的人。
或許是因為上車之後,除了遞外套過來以外,你沒有任何多餘的動作,連望向我這邊都沒有,也或許是因為你提到我的家人。一個心中會掛念著家人的人,應該心地不至於太壞吧,我想。
不過,其實我也沒有什麼心思去猜想太多,我只想大哭一場。
為昨日結束的一段感情。
突然,你說話了。
「其實我自己也沒什麼立場說什麼,不過,妳這樣的確無濟於事,我是說,妳可以哭可以發洩,但如果要像這樣淋大雨賠上健康的話,實在是沒有必要。他不會因此而回頭的,就算會,也只是暫時,不會是長久。」
我看著你,驚訝地無法說出任何一個字,我不懂為何你會說出這些話,正確來說,應該是為何你會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情以及目前處境。
是上天可憐我,派來了天使嗎?
「別那樣看著我,我只是一個多事的,也跟妳有相同處境的人,前不久我也失去了我的愛情,也跟妳一樣想做些傻事,只是當時我做的更嚴重,她雖然有回來我身邊,但只是怕我再度傷害自己而已,並不是真的因為愛。但我現在很慶幸那些事沒成功,」你給了我一個苦笑,然後伸手握住了我的左手,「答應我,別再做傷害自己的傻事了,只有妳自己可以最愛自己。」
然後,你便鬆開手起身往前走,然後下車了。
在一切都還來不及反應之前,我又發現手心上有一張小紙條,上面除了「如果需要,我可以聽聽妳說話」的字樣外,還有一組手機號碼。然後,我從右邊窗口看著你愈來愈遠,直到遠得看不見了。
這樣的開始,會不會太過危險了?
就這樣,我停止了哭泣。
雖然還不是十分清楚自己將會做什麼樣的決定,但還是先將紙條收好吧,以免產生像看過的那個故事一樣的結局,讓一組看不清楚的手機號碼帶來許多等待與懊惱。我可不確定自己能像男女主角那般幸運,儘管繞了大半歲月,最後還是能再相遇。
隨著車身搖晃的我,這樣想著。
我縮著身子期待公車趕快抵達我想下車的地方,然後,突然發現無論如何,那組號碼我是非撥不可了。
他留給我的不只是紙條,還有身上這件薄擋風外套。我拉著外套,輕輕地笑了起來。
這樣的開始,會不會太過冒險?
也沒辦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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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遇見愛情
 
■作者/lemon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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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遇見愛情
 
■作者/lemon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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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遇見愛情

 
■作者/lemonz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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誘惑,正在發生
 
■作者/小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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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是種邪教


 


■作者:貝莉bluberry


 


 


遠遠走來,她就知道那是她喜歡的類型,像長不大的彼得潘,帶點可愛的笑容,有點邪氣,穿著黑色西裝,短短的髮型,有著英式氣息,遠從帶點迷幻色彩的阿姆斯特丹,來她工作的設計公司做報告。



她就是無法抗拒喜歡上有才華的男生,特別是口才好的男人。
男人亞裔的臉龐說著好聽的英國腔,報告時眼睛盯著女人的臉,像說咒語般,讓她心跳。
「剛他好像一直在看妳。」會議結束時,女同事過來咬耳朵。
「是嗎?」她看似不置可否,其實都放在心底。
稍晚,主管派她一起參加晚上的歡迎會,與其他公司的設計師招待這異國來的設計師。她欣然參加,坐在他旁邊,靜靜地聽著他跟之前同在荷蘭工作的陌生台灣設計師們,在交換最近的心得,覺得新鮮有趣。
「喔,我看過那個案子,我覺得挺有趣的。」當她開口時,旁邊的人面露驚訝之色。她笑著繼續說:「皮革筆記型電腦量產要克服R腳壓平的問題,還有上膠膜時,又怕會有太多泡泡影響美觀。」
眾人還是不說話,讓她有點窘。
「我說錯話了嗎?還是我應該翻成英文,可是我英文不大好…」
「不是,是我們本來以為妳是他的女朋友,所以聽到妳講中文嚇了一跳。」她尷尬地笑了,旁邊的主管打圓場跟大家介紹她,男人不解眾人在笑什麼,女人翻譯一遍給他聽,他看著她,微笑。
那天散會時,他問她等等是否有什麼活動?
她其實也不想離開男人,就帶他去了常去的小酒館。
坐在她最喜歡的小角落,喝著最喜歡的Bombay Tonic跟聽他說著日本旅行的趣事。
是有多久沒有感到那樣的心跳呢?
也許在離開上段戀情後,就再也沒有如此對一個人著迷。
旁邊的酒客看到,偷偷過來笑鬧她,有人說她殺氣很重,有人說沒聽到她會講英文,她沒說什麼,只是著說不過是工作夥伴而已,因為遠從荷蘭來,所以帶他來看看台灣的酒吧。
「那就來個短暫的異國之戀啊!」酒客笑著催促她,她也覺得,或許來個短暫的美夢也不錯。
可是,隨著時間慢慢流逝,她突然害怕起來,她想起了自己曾說過不要再談辦公室戀情,也曾說過不要再談遠距離戀愛。
女人,總是記取過去的教訓,不願再犯。
雖然男人不是自己的同事,但大家有工作往來,如果今晚睡了他,將來見面豈不是尷尬,於是當晚,當其他酒客嚷著要去唱歌,她刻意加入,並硬是把男人送回飯店,不理會他的渴望,不理會他眼神中的期盼。
幾天後,他飛走了,兩人開始通E-mail,來來往往了幾封信,男人跟她要了MSN,雖然有著時差,但總能遇上聊兩句。
在聊天的過程中,她知道男人有個交往五六年的女友,男人高中在英國念書,男人因為是越南裔華僑,也說得一口流利的法文。
她心底覺得可惜,這麼美好的男人,竟在這麼遙遠的地方,這麼美好的男人,竟有女友。
但這世界總是這樣,別人擁有的,往往是最棒的。
秋往冬來,男人還是偶爾關心她,看見她MSN放著美麗的照片,會跟她索取,甚至會告訴她在阿姆斯特丹發生的每件事,那晚的愛,轉化成友情,雖然偶有心跳,但戀愛的傾刻瞬間,早已結束。
然後某天晚上,她的前男友來找她,雖然她知道前男友早已有戀人,卻還是無法抗拒地跟他上床,那天,當前男友在她新買的水藍色床單呼呼大睡時,她卻失眠了,打開電腦,發現遠方的他在線上。
她突然感到很無助,告訴她晚上發生的事,任性的不顧時差的距離,在對方的工作時間,剖析她的午夜心事。
「如果妳不愛他,就不應該跟他上床;如果妳還愛他,那麼妳在傷害自己,妳是個聰明女孩,妳應該好好愛自己。」
他真誠地撫慰她那早在一來一往的舊情人糾纏中破碎的心,她對著電腦哭泣,她知道誠實之後會失去遠方的曖昧,可是也獲得了一個真朋友。

春天來了,離開臺北一年的男人,突然說想要再回到這個城市。
「來工作嗎?」她問他。
「不是,是逃跑。」

她跟男人約在咖啡廳碰面,笑問他逃亡什麼,男人只說:「我跟六年的女朋友分手了。」
「怎麼分的?」她驚訝地看著他,當然心裡多多少少有了新希望。
「我們的交往遇到瓶頸,無法結婚、也不想繼續同居下去,所以我跟她說分手,然後隔天,就打包行李跑到這邊來。」
「為什麼想來這?」她手裡倒著花茶,眼神卻絲毫沒離開男人。
「不知道,想逃跑時,就突然來了這裡。」男人手放在桌上,托著頭,像個無辜的孩子。
「A Runway Guy in the Coffee Shop.」她拿裡包包裡的LOMO相機,拍下男人當時的表情。
「Runaway Girl, Don’t Run From Me.」他搶下她的相機,反拍她錯愕的表情,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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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是種邪教


 


■作者:貝莉bluberry


 


 


她很討厭鋪床單,對她來說,這是件困難的事。


首先,每次掀開床單時,家裡那隻過度活潑的貓就會跳上床來跟著鬧,再來就是她的羽毛被,每次怎麼都對不齊角,想抖開被套,貓就鑽到被套裡,不然就是亂七八糟糾結成一團。
總之,她討厭鋪床單。
寒流夜裡她裸著身子躲在被裡,男人起身抽菸時,順手幫她鋪好被套,她窩在被裡動也不動,卻看見男人三兩下就將被子抖好。
「哇,你好厲害耶!」她躲在袋鼠媽媽袋子裡,雙手抓著被子,露出半張臉,睜著大眼崇拜地看著男人。
「這有什麼難?妳只要把被子先捲起來然後……」
男人鉅細靡遺地講了一堆,但她就是不懂,傻在那看著男人,猛搖頭。
「唉……」男人嘆了口氣,掀開被子也躲進來。
「喂,你幹嘛拉我被子,很冷耶!」女人縮在被子的一角。
「明明是我的被子。」男人故意靠過去,像威士忌上的大冰塊,全身上下都冰透了,女人縮的更遠,並踹了男人一腳。
「這明明是我家。」
「被子是我鋪的。」男人靠過去,用手掌摟住女人的肩頭,凍得女人尖叫。
「你很幼稚,走開啦!」
男人突然退開,看著女人,問她:「不如一起生活?」
女人頓時感到害怕,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她覺得男人是很棒的戀人,一起吃飯、看電影、睡覺,偶而逛逛街、喝點酒,她當然覺得男人幫她鋪被子的模樣很可愛,也喜歡跟他親吻和擁抱,可是要進一步她就卻猶豫了。
她相信戀,卻不相信愛。
她覺得愛充滿謊言,當兩個人之間決定要一輩子時,必定充滿謊言,而她痛恨這種感覺。
在她身邊,充滿太多這種案例,男人騙女人去酒店,女人騙男人去偷吃,表面上一派和諧,不過都是在作戲,她只想要有純粹的戀人,不想要有充滿謊言的「關係」。
「照妳這樣講,妳應該去找『愛人』才對。」好友Iris聽見她的煩惱,忍不住譏笑她。
Iris沒有戀人,但有很多愛人。
對她來說愛人的定義是,有空上床打個雙人球賽,不需要吃飯,不需要約會,更不用每天簡訊電話噓寒問暖,當然有時候打球之前一起看個DVD,吃個消夜,還不賴。
「我不要愛人,那種感覺太空虛了。」
對她而言,Iris的愛人,只是美化過的球友,但她要的是美麗的戀愛感,思念人的感覺,想念對方,打電話關心對方,讓自己變得更美好。
「妳只是活在童話世界吧!」
Iris聽了不以為然:「愛是要面對現實,妳老是在『戀』的階段,難怪沒有感情持久。」
「但妳的『愛』也太寫實了吧!」
她回敬Iris:「妳跟妳的愛人們,的確感情都以年計算,但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彼此分享。」
Iris狠狠地掛了她的電話。
她突然感到茫然不知道誰對誰錯,只求體溫的男人跟想求永遠的男人,其實她都不想要,或許,戀人對她而言,只是寒冬裡的暖暖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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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ss Vogue


 


■作者/飄逸芬芳


 


 


我以前一直覺得牽手不代表什麼。



就像未成年時候純純的愛,下課時塞張字條在對方抽屜裡,內容不外乎是「上課好無聊,我想你」之類毫無重點的廢話,放學時在公車上偷偷牽著手,就以為是一輩子的愛。

幹,你怎麼曉得這個擁有一雙溫暖大手的男人,會不會是性變態?牽手只是前菜,主餐都還沒個影兒,就拼命嚷嚷已經飽了是怎樣。

所以我一直以為男女關係真正的起點始於做愛。

錯了對不?

Christmas Party那天,大家喝得很醉,N小姐喝得很醉,她的前男友攬著她的腰送她回家,一個小時候回來,頭髮有點亂,襯衫有點皺,春風滿面笑著否認我們的質疑;另外一個紅衣小姐穿著露背的窄身小禮服,不知道怎麼跨坐在某男士身上,兩隻手貼在他胸前,他們在舞池貼身熱舞、在沙發上形影交疊,最後雙雙從房間消失。
滿身慾望的人沒法好好走路,他們一定要靠在彼此身上,一定要分享體溫,可是他們不會牽手。

男人會摟著女人的腰,向眾人宣告的是慾望。
女人會捶打男人,向眾人宣告的是征服。

但是牽手不一樣,那是一種牽引以及互相扶持的力量,那是一種怕在人群裡走散的牽絆。
人的手大概是全身上下神經最不敏感的地方,如果不是愛,誰能從這樣的動作裡感受到電流。

我的前男友在開車的時候會拉著我的手,換檔的時候拍拍我要我放開,然後再牽回來。
就算在ktv那種烏漆媽黑的地方,他都能一隻手拿著麥克風,一隻手牽住我。
寒流來的時候,他會拉著我的手放進他衣服裡取暖,一邊怪叫著「妳的手像冰塊」,一邊把我的手平貼在他的身上。

那是在一起的時候。後來我們還見過面,過馬路的時候,他也只搭著我的肩,隨即放開。

我也一直記得另一個男人是怎麼從床伴變成男友的。
總之就是一個搞得天昏地暗的清晨,再不進食誰都沒力氣搞下一場,那是他當時宿舍的中庭,我沒去過幾次、加以又是路痴,他停停走走,終於不耐煩,一把拉住我的手。然後買食物,付錢,回來的時候他把食物換到另一手,又牽著我回家。
後來他牽了兩年半。那是我時間最長的一段戀愛。

我的一個朋友的一篇文章裡寫到,「天氣冷,你就容易思念,可以讓自己溫暖的人。」

幾乎所有女人在冬天都擁有一雙好冷的小手,可惜男人還是想上床比較多。

算了,人就是有一具皮囊,它會餓,可你不是永遠有錢有時間坐下來,好生吃一頓前菜主菜甜點俱全的飯。

所以速食餐廳這麼多,方便快速任君選擇。

但是,一頓有格調的飯,原來還是前中後俱全的。
人可以吃一輩子泡麵或速食,但你永遠不會忘記,那一頓長達數小時、飽到想吐、貴到想死的法國菜。那是人生中的精華,即使它已經變成化糞池裡肥水,你依然會記得,很久以前,它是怎樣的滿室生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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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是種邪教

■作者:貝莉bluberr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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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ss Vogue
 
■作者/飄逸芬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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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是種邪教


 


■作者:貝莉bluberry


 


 


她常常懷疑到底是不是場美麗的夢。

在一個秋天,與大學時暗戀過的學長重逢,當時他身邊有女友;而她身邊也有個他,於是她總是遠遠看著他,不熟。
大西洋兜了個圈,他成了設計總監,負責帶起公司新成立的自營品牌路線,而她碰巧分配到他那組,年輕時的悸動又再度歸來。

她隱約聽說過他已經結婚,但也從來沒人證實這答案,反正他人剛從紐約回來,流長蜚語,誰也說不準。
卻老在和他在同間酒吧碰頭,偶而聊公事、偶而講起從前念書時的回憶、暢談喜歡的設計師,兩個人像是終日窩在圖書館的好學生,慢慢地,投入到青春的回憶。

酒吧老闆生日當天,辦了個睡衣派對,她穿著無印良品的白色細帶背心跟灰色綿長褲出席,雖然被酒客們嘲笑不夠性感、甚至有人譏笑她作弊,穿得像去練瑜珈,但穿著白色T-shirt、凱文克萊細格子睡褲的他,卻對她說了句,我記得以前社團辦活動時,晚上大夥在寢室聊天,妳也是穿這樣子。

她從沒想過他記得,導致走近他時,忍不住牽住他的手。
而他也回握著她,微笑。
那晚他在她家過夜,離開時,她突然發現他頸上的項鍊,原來掛著一個女性婚戒。

「我跟老婆約好,要保管彼此的戒指。」男人尷尬地笑了笑,爾後又說了句:「我不會離婚的。」
「我也不會請你離婚,你只要答應我不要讓你老婆發現就好。」
女人灑脫地笑了,她騙自己,這是場不談會後悔的戀愛,只是為了要完成年輕時的夢想。
反正她也不想結婚,對婚姻不信任,雖然羨慕別人經營著美好家庭,卻她從未想過這個幸福會屬於自己。

但夜深人靜時,她也有矛盾掙扎過,憤恨打破自己不當第三者的誓言。
看著工作夥伴們的臉,想到自己對他們說謊,想到對自己的好友們隱瞞,在酒館喝酒時,還要故作大方,卻悄悄地一前一後離去。

可是每當看著他的表情,在外老是版著一張臉,冷漠驕傲,但遇到同組員的夥伴和在他家時,又會露出孩子般的笑容,又不經好奇,為什麼一個男人總是偽裝自己內心最純粹的一面。
可是她不敢說,怕問了,這泡沫就破了。

於是她繼續過著隱瞞的日子,中午和他還有大票同事一起吃飯,晚上假裝酒吧不期而遇,談著言不及義的話題,只有在回家路上,在遠離台北城鎮的巷弄內,才偷偷地牽起手來,漫步回家中。

不過這些都只是夢而已,偷來的東西,遲早有天要還。
愧疚感猶如牆外的藤蔓,滲透到心底的那道牆,遲早有天崩裂。

「我的家人要來了。」她知道,他在講他的妻。
在美國工作的妻子,要趁聖誕長假過來看他,順便陪她的家人度過農曆年。
好像故事該結束了。
她心底這麼想,卻又騙自己或許應該像學生放寒假。
等假期結束了,一切又回歸原狀,他們還是可以在小酒館喝酒,還是可以在遠離塵囂的暗巷裡牽手回家。

直到那天看到她。
她忙著在公司加班,知道他忙著陪剛下飛機的妻,所以沒跟他聯絡。
正想回家前去小酌一杯舒壓,卻發現他跟妻坐在吧台前。

頓時她發現,這從來不是一場夢,只是自欺欺人的掠奪。
為了愛,把自己的眼睛矇起來,而自己對男人而言,或許只是打發時間的對象。
她尷尬地跟男人和妻打了招呼。
草草喝完啤酒,就逃難似的回家。

可是她覺得家已經不是家,充滿了男人的影子,像是進了個沒有日出的騙局。

我們分手吧。

當晚她傳了簡訊給男人,從此再無交集。
就算在公司裡,眼神也不會交會。
就像是場誤會。

冬天就這樣悄悄地走了,男人的妻留了下來。
而她在聚會時總是巧妙地避開,因為若看到,她不知道該如何自處。
那樣失序的情緒,卻也影響到工作,終於,她面臨了被調組的命運。
從自營設計品牌,調到代工品牌。

她突然覺得想哭,為什麼之前要為了「不後悔」而去這樣愛一個人。
她違反了自己的規範,當了別人口中的狐狸精,對自己的朋友說謊,甚至對自己說謊,還失去了自己最想做的工作。

她只能怪自己。
連分手時都沒哭泣的她,這時站在茶水間,紅了眼眶。

「沒關係,總有一天一定可以回來。」許久未交談的男人,站在她身邊打氣。
「不知道,我覺得這一定是報應...」不知道自己一定會有報應。
「報應什麼?」他問。

她看著他,突然覺得喉頭一陣乾,吞了口水才緩緩地說:「因為我勾引別人的老公。」
他低頭看著她一愣,淡淡地說:「其實這種事,大家都有責任,要報應,每個人都會有報應。」
「那麼,我們一起下地獄囉?」她笑問。

男人看了一眼,沒說話,幫她倒了杯咖啡,那瞬間,她知道自己當時沒愛錯人,雖然那是場會人神共憤的戀情,雖然無形中傷害了無辜的人,可是,那瞬間,是最美好的光。
也是令人不後悔的回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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